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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解析见CTT课堂)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程序》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初稿)意见的公告
行业要闻
环评中“总量”太低无法验收怎么办?验收必须执行环评及其批复中的标准吗?
五大要点 | 涉VOCs企业需做好的几件事(解析见CTT课堂)
“碳中和”、“两高项目”将成为中央环保督查重点 企业应自查整改哪些重点?
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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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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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信息解读】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征求意见稿)》。
(2)工业用水水质选择性控制项目及限值
(3)工业用水除应满足表1各项指标外,还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各项指标限值的规定
①一类污染物项目及限值:
②部分选择控制项目及限值:
4、采样要求
(3)再生水水质监测取样点:再生水厂供水出口处或再生水厂与再生水用户协商设置。
(1)供水能力2万m3/d及以上的工业用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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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具备以上项目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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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五大要点 | 涉VOCs企业需做好的几件事
【信息解读】
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此政策。
1、背景
7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强调臭氧超标是今年空气质量反弹的根本原因,与工业污染物排放产生的VOCs废气大有关系。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接下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将集中力量重点治理和监管VOCs行业企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VOCs行业企业:包括涉及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的原辅材料的行业,如有喷漆的家具制造业、有使用油性胶黏剂(如黄胶、万能胶)的皮具厂、鞋厂,有注塑工艺的企业。
3、企业进行自查整改的五大要点
(1)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合规
企业环评手续、环评文件、环评批复、排污许可手续须齐全,企业现场情况要与环评、排污许可手续内容保持一致。
(2)执行环保政策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率满足省市相关要求。
(3)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废气处理设施检查主要检查车间及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按照《广州市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执行。
(4)排污口规范化要求
①采样孔及采样平台应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的要求设置:排气筒的高度一般应为15m,采样孔位置与弯头等的距离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采样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以及排污口规范化。
②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2021年7月8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如下图所示:
(5)危废规范化管理
①源头分类:固态、液态、泥态、置于容器中的气态废物分开。
②标识制度: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粘贴标准危险废物标签。
③危废标识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贮存间门口需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和危废信息板,屋内张贴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间内禁止存放除危险废物及应急工具以外的其他物品;不同种类危险废物应有明显的过道划分,墙上张贴危废名称。
4、我司资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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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具备以上项目的检测能力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