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超标化学物质联苯胺,是一种可分解芳香胺,其CAS号为92-87-5。目前,美国联邦和加拿大法规并没有对可分性芳香胺染料进行管控。但欧盟REACH法规附录17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有限制要求,规定纺织品和皮革中其含量不得超过30ppm。同时,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还受到多国法规或标准管控,如我国的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等。
CTT温馨提示: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广泛应用于纺织和皮革产品中,尽管这是美国首次有关可分解芳香胺的召回案例,但欧盟涉及芳香胺的召回案例不在少数。CTT提醒企业应控制这类化学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避免采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对成品进行送检测试,以确保产品符合出口国的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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