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化妆品信息,有兴趣的可以点击新闻标题链接,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
法规&标准动态
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附件中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苯酚的相关内容
政府抽检通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知(2018年第45号)(详见每周课堂)
2018年珠海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抽查结果通告(1-6月)
广州市白云区:9家企业被处罚,5家生产企业未取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超范围生产
民间新闻
关于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2-甲基-2,4-戊二醇》等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每周课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45号)
【原文信息】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广州博羿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生产(代理)的27批次化妆品不合格(详细内容可见原文附件1)。27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如下:
*经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并经生产企业确认,上图标注灰色的相关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上述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海、新疆、湖北和广东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生产企业(代理商)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要求广东、广西、贵州、西藏、河南、湖北、青海、山西、新疆和浙江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的产品,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开对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在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信息解读】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指示产品生产过程中受污染程度,间接反映出化妆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状况的优劣。《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500(CFU/g或CFU/ml),其他化妆品中菌落总数应≤1000(CFU/g或CFU/ml)。
二、霉菌和酵母菌
霉菌和酵母菌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微生物。霉菌和酵母菌一般是作为评价化妆品卫生质量的指标之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应≤100(CFU/g或CFU/ml)。
三、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有较好的抗炎作用,临床上常用来治疗过敏性皮肤病,大多控制在2—4周以内。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类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产生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等后果,《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其为化妆品中禁用物质。
特此通告。
我司具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糖皮质激素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知识学堂
如何识别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特殊用途化化妆品由国家实行审批管理,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国家或省试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