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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行业信息分享—— 食品篇(2019年第13期)

来源:中鼎检测 日期:2019-06-20 点击:3693次

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食品信息,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文章标题链接阅读原文

法规动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大型连锁食品经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承诺制”适用范围的通知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调整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绿标〔2019〕87号】(详见每周课堂)

市场监管总局 生态环境部 国家药监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检测〔2019〕111号)

政府抽检通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1期)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9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 第7期(详见每周课堂)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 第46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24期)(详见每周课堂)

民间新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和食品安全风险解析汇编

我国批准的益生菌菌种名单

超市散装老红糖原料却是赤砂糖?执法部门:涉嫌以次充好

每嘉婴儿配方奶粉检出致命肠杆菌,华威乳业曾屡上黑榜

—CTT课堂—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调整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绿标〔2019〕87号】

信息原文

为落实中心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标志许可使用工作,中心决定对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管理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标识管理处负责绿色食品防伪标签管理工作,并承担订单收集和审核等业务工作。《防伪标签订制须知》将随《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由各省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在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时一并发给获证企业。

二、防伪标签由用标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定购,按《防伪标签订制说明》要求,填写《防伪标签订单》并寄送中心标识管理处。标签印刷费用由用标企业与印标企业直接结算。

三、防伪标签加印的产品信息码LB—××—×××××××××××A改为企业信息GF××××××××××××。原防伪标签可继续使用。

四、以上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信息解读

1. 防伪标签订制须知

你单位申报产品绿色食品证书已制发完成,如你单位需使用绿色食品防伪标签,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标签订制手续:

一、下载订单。请你单位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greenfood.agri.cn),业务指南频道—绿色食品—防伪标签栏目中,下载《防伪标签订制说明》及《绿色食品防伪标签订单》。

二、订单签订。请你单位根据获证产品的核准产量订制绿色食品防伪标签,订单填好并加盖公章后,将订单扫描件发送到我中心标识管理处邮箱(lsspfwbq@greenfood.org),咨询电话:010-59193648。

三、交纳费用。请你单位将标签订制款汇至北京宝旺印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北京大兴天富路支行(行号:1031 0001 1231,账号:1123 0104 0000 546),咨询电话:010-84896016。

2. 防伪标签图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 第7期)

信息原文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18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合格项项目为:菌落总数(蛋糕、瓜籽馕(糕点))、大肠菌群(餐饮具(碟子))、过氧化值(亚麻籽油、葵花籽油)、酸价(原味牛油、麻辣牛肉面)

信息解读

酸价: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脂肪在长期保藏过程中,由于微生物、酶和热的作用发生缓慢水解,产生游离脂肪酸,而脂肪的质量与其中游离脂肪酸的含量有关。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酸价越高说明样品被氧化而变质的程度越大。

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因此,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 10146-2015)规定:原味牛油中的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2.5mg/g(KOH)。《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规定:麻辣牛肉面中的酸价(以脂肪计)应不超过≤1.8mg/g(KOH)

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

1、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使用腐败变质的原料生产;

2、生产工艺不达标;

3、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4、产品中有机酸干扰。

CTT温馨提醒您:夏季是酸价超标的高发期,应注意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原料及产品储藏等,防止产品酸败。我司具备酸价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9年第24期)

信息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酒类,饮料,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糖,速冻食品,豆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罐头,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25类食品共74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项目为:丙二醇(蛋糕-鸡蛋味)、毒死蜱(香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菌落总数(醇香酱油)。

信息解读

丙二醇在食品中可作为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等,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应不超过3.0g/kg。丙二醇作为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也可作为食品工业加工助剂使用(使用范围:啤酒加工工艺、提取工艺,功能:冷却剂、提取溶剂)。

造成丙二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部分不法厂家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导致。

我司具备丙二醇的检测能力和资质,检测方法为:GB 5009.25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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