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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行业信息分享—— 食品篇(2019年第25期)

来源:中鼎检测 日期:2019-12-12 点击:3377次

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食品信息,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文章标题链接阅读原文

法规动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详见CTT课堂)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政府抽检通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46期)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0期)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期)(详见CTT课堂)

民间新闻

沃尔玛所售茴香豆霉菌超标“520倍”!一个月上10余次抽检“黑榜”!

销售假“茅台”及假标识 当事人被判刑并登报道歉

危险的褪黑素:电商销售大部分片剂超出推荐用量,最高差10倍

“开袋即食”红枣真的能开袋即食吗?有人为这事闹上了法庭

“好乐悠”一款蛋糕 让人乐不起来(详见CTT课堂)

—CTT课堂—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

信息原文

2019年12月10日,为进一步加强调味面制品(包括俗称的“辣条”类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信息如下:

一、统一“辣条”类食品分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辣条”类食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生产企业要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相关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规范和设施条件管理。

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等要求,加强生产过程卫生管理,保持厂房及设备设施清洁,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防生物、化学、物理污染。

三、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

生产企业要严格供应商审核和原料检验,不得采购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原辅料,必须保证购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合格。加强生产工序、包装、贮存等关键环节质量安全控制和成品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严格标签标识管理。

食品标识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理。食品名称要反映食品的真实属性,不得使用低俗、误导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名称。标签标识的信息必须真实,不得虚假夸大,不得误导消费。

五、倡导减盐减油减糖。

生产企业要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相关要求,改进生产工艺,改善产品配方,制定食品企业标准,降低调味面制品中盐、脂肪、糖含量,提升产品营养健康水平。各地教育、卫生、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

六、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调味面制品企业的生产许可,加强生产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日常检查和产品抽样检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期)

信息原文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类食品共1295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128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磺胺类(总量)、酒精度、毒死蜱、呋喃唑酮代谢物、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信息解读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酸性防腐剂,具有较好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主要是通过抑制微生物体内的脱氢酶系统,达到抑制微生物的生长和起防腐作用,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及其钾盐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但若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本次抽检中一批次酱腌菜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84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渍的蔬菜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超标1.84倍。

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的可能原因有:

1.生产企业对国家相关法规不了解,不正确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

2.生产企业明知故犯,为了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限量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

3.生产过程工艺不均匀。

我司具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检测资质和能力。

“好乐悠”一款蛋糕 让人乐不起来

信息原文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该局组织抽检糕点6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标称合肥好乐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沙拉蛋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信息解读

纳他霉素是一种无臭、无味,低剂量且安全性高的食品防腐剂。其物理性状是白色至乳白色的无臭无味的结晶粉末,通常以烯醇式结构存在。它的作用机理是与真菌的麦角甾醇以及其他甾醇基团结合,阻遏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从而使细胞膜畸变,最终导致渗漏,引起细胞死亡。纳他霉素既可以广泛有效的抑制各种霉菌、酵母菌的生长,又能抑制真菌毒素的产生, 可广泛用于食品防腐保鲜以及抗真菌治疗。纳他霉素对细菌没有抑制作用,因此它不影响酸奶、奶酪、生火腿、干香肠的自然成熟过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 中规定了纳他霉素可以作为食品添加剂中的防腐剂,在糕点中,纳他霉素添加限量值为≤0.3g/kg(表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 mg/kg)。

消费者购买包装食品应该注意:

1. 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凭证。

2. 看清外包装标签标识中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否齐全。

3.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各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4. 购买食品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按照标示食用方法食用。

5. 老人、孕妇、婴幼儿、免疫力低下和易过敏人群应特别关注食品标签标示中的“食品适用人群”,散装食品注意适量购买,妥善贮藏。

我司具备纳他霉素的检测资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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