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美国纽约州州长签署AB A6041提案成为州法律。该法律自签署即时生效,正式实施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儿童的定义:指12岁以下年龄的儿童。
2.首饰品的定义:由人佩戴的以下装饰品:
(1)脚镯、臂箍、手镯、胸针、链子、王冠、袖扣、发饰、耳饰、项链、装饰性别针、戒指、身体穿刺型饰品、口部装饰品;
(2)以上(1)首饰品中的零部件,如珠子、链子、吊坠等;
(3)衣服或鞋子上类似这些可拆下的饰物;
(4)手表(如果计时器可以拆除,则不包括计时器)
3.儿童首饰品的定义:供12岁以下儿童佩戴的首饰品。
4.儿童首饰品的要求:
5.刑罚措施等。
温馨提醒:
除纽约州(AB A6041)针对含铅儿童首饰品规定了标签限值,美国伊利诺斯州更早制定了LPPA法案,该法案针对铅含量超过40mg/kg的儿童产品(包含儿童首饰品),也需加贴警告语标签。更多详情可随时咨询小C。
链接:https://nyassembly.gov/leg/?default_fld=&leg_video=&bn=A06041&term=2019&Summary=Y&Actions=Y&Tex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