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日,美国纽约州州长签署了S7505B/A9505B 号法案,对原A6296A法案中儿童产品中所列化学物质的申报规则和禁止销售的儿童产品要求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3月1日生效。
此次修订不仅修改了申报规则和销售禁令,还列出了7类高度优先化学物质。
法规管控范围
该法案主要管控供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如婴儿产品、玩具、汽车座椅、学习用品、个人护理产品、制造商设计或意图帮助儿童吸吮、出牙、睡眠、放松或喂养的产品、儿童珠宝、儿童床上用品、家具、摆件和服装,但不包括儿童电子设备及配件、运动设备等产品。
小C说:
该法案主要是针对儿童产品中有毒化学物质的管控,但对于二手儿童产品及5人以下小型制造商生产的儿童产品是不做要求的。
法规管控内容
1.关注化学物质(Chemical of Concern)
在此法案生效两年内(即2022年3月1日前),纽约州环境保护部应在其网站上公布“关注化学物质”清单,且发布的清单应至少考虑新法案中列出的77类物质。
小C说:
此次修订,将“关注化学物质”清单的发布时间改为2两年内,并列出77类有毒化学物质供环保部参考。
2.高度优先化学物质(High-priority Chemical)
新法案将以下物质定为“高度优先化学物质”:
1)石棉
2)砷和砷化合物,包括三氧化二砷和二甲基砷
3)苯
4)镉(玩具涂层除外)
5)汞和汞化合物,包括甲基汞
6)软垫床或家具中的有机卤素阻燃剂
7)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TDCPP)
小C说:
此次修订,删除了危险化学物质(DCs)的管控要求,并指定了7类物质为高度优先化学物质。
▌申报与合规要求(Reporting & Compliance)
在关注化学物质和高度优先化学物质被列入清单后12个月内,含有该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的制造商均应按实际定量限向环境保护部申报此种化学物质的使用情况。儿童产品的申报至少应包含下列信息:
a) 儿童产品ID信息
b) 儿童产品中所含的关注化学物质和高度优先化学物质
c) 化学物质的预定用途
当儿童产品不含有高度优先化学物质时:
制造商须提供合规性报告,证明儿童产品中不含高度优先化学物质。
当儿童产品含有高度优先化学物质时:
1.制造商应以环保部规定的形式通知在州内提供销售或分销该产品的人员该化学物质的存在,并向其提供有关此化学物质毒性的信息。
2.制造商也可以选择提供相应的符合性声明:
a) 证明制造商已在此状态下通知销售该产品的人员,禁止出售该产品;或
b) 证明高度优先化学物质仅作为微量污染物存在;或
c) 证明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仅存在不会与儿童的皮肤或嘴巴直接接触的不可接触部件。
小C说:
儿童产品中含有关注化学物质和高度优先化学物质均需向环境保护部门申报,而对于含有高度优先化学物质的产品还需告知下游销售人员。
3.销售禁令(Sales Prohibition)
从2023年1月1日起,任何人不得销售含有下列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
a) 三(1,3-二氯-2-丙基)磷酸酯
b) 苯
c) 石棉
上述销售禁令豁免情况:
a) 完全基于其封闭的电池或电子组件的儿童产品;以及
b) 州法管控的儿童产品已被联邦法规管控的情况;
c) 化学物质以微量污染物形式存在;
d) 在合理,可预见和滥用使用过程中不会与儿童的皮肤或嘴巴直接接触的不可接触部件。
小C说:
此次修订,取消对甲醛、有机卤素阻燃剂的销售禁令,同时增加了(c)和(d)两项豁免条款。
温馨提示
纽约州环境保护部将通过其网站向消费者通报由制造商申报的含有关注化学物质和高度优先化学物质的儿童产品,并定期审核修订清单。因此制造商需持续关注清单,根据清单变动,加强监管并定期检测产品中危险化学品用量,确保产品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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