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环境信息,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可以点击文章标题链接阅读原文。
▌政策&标准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的函(解析见CTT课堂)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解析见CTT课堂)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11项拟立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意见的通知
▌行业要闻
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行业企业信息双公开工作方案及“双公开” 清单的通知
▌绿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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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征求《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标准意见的函
● 信息解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大气污染,生态环境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为《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解读内容: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汽油(含乙醇汽油)油气排放限值、控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汽油油气排放管理。
2、名词解释
油气
加油站加油、卸油和储存汽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NMHC))。
3、排放限值
(1)加油站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应小于表1规定的最大压力限值。
(2)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应大于等于表2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
(3)使用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器检测加油站周边,油气浓度限值应满足表3要求。
4、监测频次及其点位
(1)液阻监测应每年至少监测1次。
(2)油气回收密闭性应每年至少监测1次。
(3)加油站边界油气浓度监测应每年至少进行1次,监控点设在加油站周界外10米范围内的浓度最高点,监控点最多可设4个,参照点只设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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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具备以上项目的检测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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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
● 信息解读
为推动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通畅还田利用渠道
(1)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2)明确还田利用标准规范。畜禽粪污的处理应根据排放去向或利用方式的不同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①对配套土地(面积应达到《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要求的最小面积)充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还田利用具体要求及限量应符合《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和《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
②对配套土地不足的养殖场户,粪污经处理后向环境排放的,应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
③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以下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中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及我司资质情况。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2)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
3、强化保障和支撑
(1)完善粪肥还田管理制度。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规模明确配套农田面积、农田类型、种植制度、粪肥使用时间及使用量等。
(2)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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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T具备以上项目检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