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C为大家收集的一周食品信息,有兴趣的可以点击新闻标题链接,阅读相应新闻详细的内容。
法规动态
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复州湾海盐等22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质检法〔2018〕60号)
总局关于在更大范围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31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沪食药安委〔2018〕1号)
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关于《食用葡萄糖》等240项国家标准和4项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政府抽检通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详见每周课堂)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10期总第131期)
2017年广东省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监督抽检信息公告(详见每周课堂)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详见每周课堂)
民间新闻
每周课堂
1、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信息原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水产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餐饮食品和水果制品,共抽检528批次,其中不合格28批次,不合格产品种类为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果制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二氧化硫、苯甲酸、甜蜜素、铝、纳他霉素、磺胺类总量、镉、孔雀石绿等。
【信息解读】
纳他霉素是一种无臭、无味,低剂量且安全性高的食品防腐剂。纳他霉素(Natamycin),是由纳他链霉菌受控发酵制得一种白色至乳白色的无臭无味的结晶粉末,通常以烯醇式结构存在。在焙烤食品用纳他霉素对面团进行表面处理,有明显的延长保质期作用。纳他霉素超标的原因是生产商为了使产品达到防腐要求,超限量使用该添加剂。
纳他霉素超标的危害:
纳他霉素作为防腐剂,主要用于延长产品的保质期,进入人体后,在肝脏内进行分解,长期超量食用会对肝脏造成严
重的损害,引发多种疾病;短期过量食用会使人产生恶心、头晕、神经衰弱等中毒现象。
纳他霉素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纳他霉素的最大使用量为0.3(g/kg);表
面使用,混悬液喷雾或浸泡,残留量<10mg/kg。
我司具备纳他霉素的检测能力和资质。
2、2017年广东省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信息原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7年广东省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监督抽检,本次主要抽检了43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家,其中42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的饮用水合格,10家桶装饮用水不合格,合格率为97.69%,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铜绿假单胞菌和溴酸盐、总砷超标,详见信息解读。
【信息解读】
铜绿假单胞菌(P.Aeruginosa)原称绿脓杆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
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以下原因:
1、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
2、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
3、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
4、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我司具备铜绿假单胞菌的测试能力及资质,测试方法为GB 8538-2016。
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信息原文】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用农产品和特殊膳食食品的监督抽检,共120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08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甲硝唑、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
【信息解读】
甲硝唑属于抗生素类药物,用于治疗鱼类的几种滴虫感染,主要用于治疗或预防厌氧菌引起的系统或局部感染,如腹腔、消化道、女性生殖系、下呼吸道、皮肤及软组织、骨和关节等部位的厌氧菌感染,对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感染以及使用抗生素引起的结肠炎也有效。甲硝唑存在致癌性和致遗传变异等毒副作用,因此,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将甲硝唑列入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药物。
本次抽检有1批次水产品检出甲硝唑,不合格原因可能是在水产养殖中违规用药。
我司具备甲硝唑的检测能力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