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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标准
关于征求《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 -2018)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
行业要闻
环保风暴升级!5省多少化工厂要倒闭、关停?(附企业名单)(解析见每周课堂)
绿色生活
▌▌每周课堂
1. 环保风暴升级!5省多少化工厂要倒闭、关停?(附企业名单)
【信息解读】
(1)广东省重点任务:
①停产关闭一批。
对不符合国家或省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工业企业(场所),达到法律规定应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坚决依法查处。
②整合搬迁一批。
对于达不到停产、关闭条件,但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且长期污染环境的工业企业(场所),应加强排污监管,经当地政府综合评估,整合后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应依法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园区,并依法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③整改提升一批。
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依法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达不到停产、关闭条件且未列入整合搬迁的工业企业(场所),应加强排污监管,依法限期整改,并按照程序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2)实施步骤时间:
①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5月10日-6月30日)
全面摸查工作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分类处置完整清单,于7月10日前报送省对应的责任部门。
②清理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2019年9月30日)
每季度完成率不低于全部整治任务的20%,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各地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省对应的责任部门报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阶段性总结、汇总表和进展情况清单。
③总结复查阶段(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
近日,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2018-2020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化工及化工园区列出了详细的工作方案。
通知指出,全省不再新建煤电、石化、钢铁项目,已核准、已列入国家规划和已开工项目除外。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
通知要求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启动中石化广州分公司搬迁工作。到2020年,推动100个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创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制定实施广东省恶臭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城市重点加强对石化、化工园区及居民投诉集中的热点地区的恶臭污染排查和防控。
2. 从土壤修复走向土壤健康 看专家怎么说
【信息解读】
(1)据2014年4月17日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国土资源部发布的《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重金属镉在所调查的土壤样品超标点位中超标率为7.0%(其中轻微占5.2% 、轻度占0.8% 、中度占0.5% 、重度占0.5%)。我国使用的土壤镉质量标准0.3mg/kg(pH≤5.5)严于世界上其他多国标准,大米镉标准(0.4mg/kg)严于WHO(世界卫生组织)1倍。
(2)农作物污染: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不在污染物总量上,而在于数十年快速的、大量的重金属进入耕地土壤中,同时土壤因大量施肥而被酸化,土壤酸化导致外源重金属的高有效性,使之容易被作物吸收而超标。
(3)影响人体健康:从机理来说,重金属镉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在现实条件下,真正影响人类健康其实是微量元素整体谱系。例如汞和镉超标,却不一定对人体造成明显影响,原因在于镉在体内形成了大量的金属镉蛋白(MT)得以解毒,而汞与硒形成汞- 硒惰性物质。
(4)污染超标原因:一些作物的镉超标纯属是土壤中电导率提高所造成,或是使用的肥料含氯离子,提高了镉的有效性所造成。
镉和砷这两个常见且有时同时存在的污染元素,其在水田土壤中的化学行为几近相反,水稻长期淹水有助于控制镉的吸收,但会促进砷的吸收,反之亦然,通过水分控制的方法完全相反。
在pH>7.0以上的土壤中,重金属镉很难通过根系进入造成稻米超标,而且叶片也是金属元素吸收途径,即使该区域的稻米受到污染,也可能是较远处的冶炼厂的大气污染所致。
2018年8月1日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代替GB 15618-1995)中规定,农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基本项目及限值如下:
CTT具备土壤中污染物的检测能力和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