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发布关于强制性玩具安全标准:颈圈式浮具的拟定规则通知(NPR),拟增加16 CFR 1250.5部分关于颈圈式浮具的性能和标签要求,以解决颈圈式浮具相关的潜在致命危险。公众可在2025年1月21日之前提交评论意见。
颈圈式浮具的定义
供4岁及以下的儿童使用,无论是否充气,通过固定(例如通过紧固、收紧或其他方法)环绕脖颈以支撑儿童在水环境(包括水槽、浴缸、嬉水池和游泳池)中头部浮出水面并用作游戏工具的漂浮物。
本次NPR的主要内容
1、性能要求
(1) 调节程序:颈圈式浮具应根据 ANSI/CAN/UL 12402-9:2022 的第 5.5.4.1 节(并做部分修订)进行热调节,之后颈圈式浮具应在氯化盐水浴中进行暴露调节(在黑暗和室温 (20 ± 2 °C(68 ± 4 °F))下将颈圈式浮具完全浸没8小时)。最后,颈圈式浮具应根据 ANSI APSP ICC-16(2017)的第4.2.1.1-4.2.1.4节(并做部分修订)进行紫外线照射调节。充气式颈圈式浮具在调节过程中颈圈式浮具的任何充气组件都应放气。
(2) 最低浮力要求:根据 ANSI/CAN/UL 12402-9:2022 第 5.5.9.2-5.5.9.4 节(并做部分修订)进行测试时,颈圈式浮具承重能力应等于或大于颈圈式浮具预期的30%,使用固有浮力部件(如,泡沫,海绵等)的颈圈式浮具应损失不超过其初始承重能力的5%,预期承重能力要求见下表。
不同年龄预期承重能力
(3) 约束系统要求:所有用于将颈圈式浮具连接到身体或将颈圈式浮具的部件连接在一起的约束系统需具备释放紧固机构,释放紧固机构具有需两个不同但同时动作才能释放的双作用释放系统,或需要至少 50 N 才能释放的单作用释放系统。根据 ASTM F833-21第7.5.1节进行测试时,约束系统还应符合第6.4.4节(做部分修订)的要求。
(4) 颈部开口测试要求:测试时,颈圈式浮具的颈部开口不得允许指定的头部探头(不同年龄区间的产品有不同的头部探头尺寸)通过。
2、标签要求
(1) 标签标识的要求:
①颈圈式浮具和颈圈式浮具的包装必须包括安全警告符号、信号词和文字信息,如图所示。
②警告至少应使用英文。
③警告应在主显示面板上显眼且永久地显示,并采用与警告的背景形成鲜明对比的颜色。
④警告应符合 ANSI/NEMA Z535.4-2023 第 6.1-6.4、7.2-7.6.3 和 8.1 节(并做部分修改)。
⑤消息面板中的某些文本必须以粗体和大写字母显示,文本必须在白色背景上使用黑色字体或在黑色背景上使用白色字体。
⑥消息面板文本应以无衬线字母显示,并居中对齐或左对齐。带有预防(Hazard avoidance)声明的文本应以“·”开头。
⑦如果使用段落格式,则应用项目符号“·”分隔多个预防措施声明。
⑧安全警告符号与信号词“WARNING”应以无衬线字母显示,高度至少为 1/8 英寸(3.2 毫米),并居中对齐或左对齐。文本的其余部分应为大写字母至少为 1/16 英寸(1.6 毫米)高的字符。
⑨安全警告符号与信号词一起使用时,必须位于信号词之前。安全警告符号的底部必须与信号词的字母底部位于同一水平线上。安全警告符号的高度必须等于或超过信号词字母的高度。感叹号必须至少是垂直居中的三角形大小的一半。
⑩{Check for leaks before use. Never use with leaks.} 仅适用于使用充气或充气组件的颈圈式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