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隐患排查与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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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的义务。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通过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土壤污染隐患或者土壤污染,及早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管控风险,防止污染或者污染扩散和加重,降低后期风险管控或修复成本。


服务内容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

自行监测方案

自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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