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R/2018-82
加拿大《儿童饰品条例》(SOR/2018-82)规定,供15岁以下儿童佩戴的首饰中,总铅和总镉含量应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法规条例
管控项目
限值
儿童饰品条例(SOR/2018-82)
总铅
90 mg/kg
总镉 (通过施加不超过4.45N的力产生的儿童饰品小部件)
130 mg/kg
含汞消费品(SOR/2014-254)
总汞
1000mg/kg,超过此限值需在产品和包装上加贴label(如含汞产品为小型产品或产品部件,则可在包装上标示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