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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一扒那些“减肥神器”的路子有多野?

来源:中鼎检测 日期:2019-08-27 点击:6600次

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里,

减肥星人每天都会有一个疑问:

既然瘦的人这么多,

为什么就不能多我一个

但是减肥可没有嘴上说的那么容易

这些年因为减肥立过的Flag你还能捡得起来吗

Flag1. #我要减肥,我不吃#

“我真的不吃!”“我只吃一口!”

大部分减肥星人面对美食就如同唐僧面对妖怪

一旦被美食俘虏,就变成八戒。

Flag 2.#我要运动健身#

“燃烧我的卡路里!”“一个月见腹肌!”

减肥第一天,

练了半小时卷腹,

减肥第1+N天,

生命不息,躺尸不止。


“减肥没有那么容易,每个人都要有自律”
当代人减肥真是太难了
于是人们常常在想,
能不能有那种吃一下就能瘦的食物啊?
能不能不运动就可以瘦啊?

(图源:网络)

虚·假·宣·传
有需求,就会有市场。我们时常能在网络、朋友圈看到各类声称能减肥的食品、保健食品。
其中一些所谓的“减肥神器”声称不运动、不节食就能月瘦N斤,受到许多“想吃想瘦不想动星人”的追捧。
那么这些所谓的神器,真的能减肥吗?为什么有的人吃了这些所谓的“减肥神器”,非但没有减肥成功,还差点丢掉性命?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健康大减的?
下面小C就带大家了解一些所谓“减肥神器”的真面目吧。

先看看几个广告语:

听起来真的很神奇是不是?但是仔细想想,减肥真的可以这么“so easy”吗?

这些词语是一些所谓“减肥神器”最喜欢拿来吸引眼球的宣传语。但无论这些产品是食品还是保健食品,用以上类似的广告语宣传自己的产品都涉嫌虚假宣传。

若是普通食品

普通食品: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3.6条款 :预包装食品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减肥属于保健食品的功能声称范畴,普通食品不具备也不应声称具备减肥功效。
若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中,保健食品的减肥功效,常见虚假宣传表述:无需保持健康合理膳食和运动等规律生活习惯,可达到快速减脂、减体重、塑形效果,体重不反弹;预防便秘;可完全替代正常饮食等。若上述“减肥神器”属保健食品,那它们的声称已然在常见虚假宣传表述内。

非·法·添·加

为什么有些减肥产品明明只是普通食品,却能产生减肥的功效?这些产品真的如此神奇,不运动,不节食就能瘦瘦瘦?还是另有猫腻?

根据近期查获的几起减肥产品违法案件可以看出:

部分减肥产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利用药物特性使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产生减肥功效。这些“含毒”减肥产品添加的药物成分有酚酞,盐酸西布曲明等。

酚酞是什么?

在制药上作为医药原料,其药品名称为酚酞片(Phenolphthalein Tablets),主要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过量或长期滥用,可造成人体电解质代谢紊乱,严重时甚至可诱发心律失常。婴儿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幼儿和孕妇慎用。

盐酸西布曲明是什么?

是一种食欲抑制剂类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长期应用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有心血管病和中风史的人更应慎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经查询《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录》并无酚酞和盐酸西布曲明。因而添加这两类物质的产品属于非法添加。

法·律·责·任

为了获取暴利,利用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属于违法行为。若添加非法物质制售减肥产品,就不再是单纯的违法行为,已属于刑事案件。其中:

1.虚假宣传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2.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制售减肥产品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六款: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处置情形如下:
  •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吃·动·平·衡

购买来源不明减肥产品盲目减肥,只会损害身体,严重可能危及性命。在此小C由衷的建议各位“想吃想瘦不想动星人”:只有合理控制饮食,少吃高能量高脂高糖食品,同时增加适当的体力活动,使能量的摄入和消耗达到平衡。吃动平衡才是咱们的“减肥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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