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里,
减肥星人每天都会有一个疑问:
既然瘦的人这么多,
为什么就不能多我一个
但是减肥可没有嘴上说的那么容易
这些年因为减肥立过的Flag你还能捡得起来吗
Flag1. #我要减肥,我不吃#
“我真的不吃!”“我只吃一口!”
大部分减肥星人面对美食就如同唐僧面对妖怪
一旦被美食俘虏,就变成八戒。
Flag 2.#我要运动健身#
“燃烧我的卡路里!”“一个月见腹肌!”
减肥第一天,
练了半小时卷腹,
减肥第1+N天,
生命不息,躺尸不止。
(图源:网络)
先看看几个广告语:
听起来真的很神奇是不是?但是仔细想想,减肥真的可以这么“so easy”吗?
这些词语是一些所谓“减肥神器”最喜欢拿来吸引眼球的宣传语。但无论这些产品是食品还是保健食品,用以上类似的广告语宣传自己的产品都涉嫌虚假宣传。
●若是普通食品
保健食品: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中,保健食品的减肥功效,常见虚假宣传表述:无需保持健康合理膳食和运动等规律生活习惯,可达到快速减脂、减体重、塑形效果,体重不反弹;预防便秘;可完全替代正常饮食等。若上述“减肥神器”属保健食品,那它们的声称已然在常见虚假宣传表述内。
▌▌非·法·添·加
根据近期查获的几起减肥产品违法案件可以看出:
部分减肥产品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利用药物特性使普通食品或保健食品产生减肥功效。这些“含毒”减肥产品添加的药物成分有酚酞,盐酸西布曲明等。
酚酞是什么?
在制药上作为医药原料,其药品名称为酚酞片(Phenolphthalein Tablets),主要用于治疗习惯性、顽固性便秘。过量或长期滥用,可造成人体电解质代谢紊乱,严重时甚至可诱发心律失常。婴儿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幼儿和孕妇慎用。
盐酸西布曲明是什么?
是一种食欲抑制剂类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长期应用可能引起血压升高、心率加快,有心血管病和中风史的人更应慎用。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经查询《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名录》并无酚酞和盐酸西布曲明。因而添加这两类物质的产品属于非法添加。
▌▌法·律·责·任
为了获取暴利,利用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购买,属于违法行为。若添加非法物质制售减肥产品,就不再是单纯的违法行为,已属于刑事案件。其中:
1.虚假宣传
2.非法添加西药成分制售减肥产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吃·动·平·衡
购买来源不明减肥产品盲目减肥,只会损害身体,严重可能危及性命。在此小C由衷的建议各位“想吃想瘦不想动星人”:只有合理控制饮食,少吃高能量高脂高糖食品,同时增加适当的体力活动,使能量的摄入和消耗达到平衡。吃动平衡才是咱们的“减肥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