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已经过去了~小C还在回味着年夜饭的美味~
然而,春节假期一结束,回到工作岗位的我们,大部分只能靠外卖解决午饭。
虽说都知道外卖的种种不好,我们也很无奈啊~~工作日中午的午休时间不长,点外卖能节省不少出门就餐的时间。随着网上订餐APP的普及,大部分上班族的午餐都是通过手机点外卖解决的。有的甚至一日三餐都通过外卖解决。
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在线餐饮外卖用户规模较2016年增长19.1%,正式突破3亿人,2018年预计将达到3.55亿人。2017年外卖市场规模突破2000亿元大关,预计2018年将达到2430亿元。
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的同时,行业内的一些弊病也随之而来。过去一年里发生了多外卖相关的事件,让我们对于捧在手上、吃在嘴里的外卖食物的安全有了很多的担忧。
近日,“外卖族”的“定心丸”来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商家)以及送餐过程都进行了规范,给我们的“外卖美食”保驾护航。
《办法》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要义务
大家是否还记得2017年315晚会的食品事件之一的“XX外卖平台藏黑心作坊”事件,曝光出数家没有营业执照的餐厅堂而皇之出现在某知名外卖订餐平台上。并在记者的暗访中,数家餐馆照片看着干净正规光鲜亮丽,但实际却是油污横流,不堪入目。
现在,《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履行以下主要义务:
一、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应当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和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三、应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并登记其信息,保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真实;
四、应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五、应当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应当履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
七、当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要义务
在网上订餐,消费者只能看到手机页面上鲜亮的图片,是否真实还是来自P图无法确认,并有可能碰到无照的“幽灵餐馆”。
怎么去保证这些“幕后”美食的安全,《办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商家)提出如下主要义务:
一、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二、应当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公示的信息应当真实;
三、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的义务,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四、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等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五、应当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等义务。
《办法》对送餐过程的要求
送餐过程也是外卖安全的重要一环,“外卖餐盒疑被打开”“餐盒疑被偷吃”等事件却屡屡曝出,去年10月底曝光的某平台外卖小哥在电梯里打开客人饭菜,吃了两口又吐在里面,随后又正常派送的新闻让该平台高层都深感震惊。
《办法》对送餐过程做了严格要求,力保配送最后的食品安全:
一、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洁,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二、送餐人员应当核对配送食品,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三、送餐单位应当加强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
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并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五、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应当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